我市出台办法规范完善法律援助补贴经费管理
发布日期:2021-09-10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绩效,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司法厅、财政厅皇冠足球比分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和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皇冠足球比分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烟台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动态调整了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

    建立科学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体系。《办法》首次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值班、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等服务事项及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案例评选、案件质量评估等具体支出列入补贴范围,使开支范围更加详细、精准;首次确定法律援助补贴由办案产生的直接费用和承办人员的基本劳务费两部分构成,补贴要素构成更加科学合理;首次按照法律援助的不同服务形式、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等因素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提高了资金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首次确立基本劳务费用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补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

    扩大经费使用范围满足群众期盼。《办法》扩大了经费使用范围,将外国人、无国籍人、少数民族和聋哑人等特殊授援人的翻译费用纳入法律援助补贴经费开支范围并明确标准,有效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律师值班补贴标准,提高一般刑事、民事、行政、仲裁案件的补贴水平,市内案件最高补贴标准达到3000元/件,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还可适当提高补贴数额,鼓励更多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多办案、办好案,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

    严格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办法》增加了对优秀案件、典型案例的奖励制度;严格了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的义务,明确了9项不予支付办案补贴的情形;规范了公职人员承办法律案件的补贴发放等问题。并要求法律援助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